首页 > 伊春律师 > 订立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?,怎么规定

订立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?,怎么规定

admin 伊春律师 2024年04月20日
订立劳动合同,应当遵循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同时应当订立书面合同。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:

1、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

2、劳动合同期限等等。法律依据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条 基本原则
订立劳动合同,应当遵循合法、公平、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
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
已建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,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签订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条款:
1、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
2、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;
3、劳动合同期限;
4、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;
5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。法律依据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
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:
(一)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
(二)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;
(三)劳动合同期限;
(四)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;
(五)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;
(六)劳动报酬;
(七)社会保险;
(八)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;
(九)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。
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、培训、保守秘密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:
1、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
2、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;
3、劳动合同的期限;
4、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;
5、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。法律依据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七条
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:
(一)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
(二)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;
(三)劳动合同期限;
(四)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;
(五)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;
(六)劳动报酬;
(七)社会保险;
(八)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;
(九)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。
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、培训、保守秘密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。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杭州资深律师 杭州律师 肇庆律师 陇南律师 杭州离婚谈判律师 衡阳律师 温州律师 南城律师 青山湖区律师 德阳律师 贵阳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杭州律所咨询 杭州比较有名的律师 杭州知名离婚律师 天津律师 宁波律师 辽源律师 广州律师 商洛律师 珠海律师 杭州离婚协议代写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滁州明光市律师 兰州城关区律师 廉江市律师 福州律师 盐城律师 许昌律师 龙岩律师